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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取消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2014-06-16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要求,省物价局取消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制度。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因商品房市场已经较为成熟,且供求关系是价格的决定因素,取消价格备案不会对商品房价格有影响。

  按照国家及我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省物价局决定取消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制度,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和车位销售前不再到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同时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自行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委托所在设区市政府物价部门管理。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监管,按照要求落实国家及我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的其他规定,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省物价局服务业价格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了出台这项政策的原因。价格备案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有效规范房地产价格,但从多年的实施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备案制度要求房地产企业一年内价格不能调整,在房价预期的影响下,不少企业在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往往高于实际售价,这也从另外一方面刺激了市场价格。此外,在目前“简政放权”大背景下,取消备案制度势在必行。

  取消备案制度后,会不会带来房价的大幅上涨,或是市场价格问题增多?这位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完全不必担忧,商品房市场已经比较成熟,供求关系是价格的决定因素,而不在于价格备不备案。同时,目前针对房地产行业要求的“明码标价” 和“一价清”等政策,都会和以前一样执行,会很好地杜绝房地产中的价格违法问题,物价部门也会加大力度进行检查,消费者不用担心。

本文 2014-06-15 10:28 转自 三秦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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